关于做好第一批沧县精英人才
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
各乡(镇)党委,沧东经济开发区工委,高铁经济开发区筹建处工委,县委各部委,县直各部门党组(党委),各人民团体党组:
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各类人才队伍建设,根据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《沧县精英人才选拔管理办法》(沧县才〔2019〕1号)文件精神,经研究决定,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第一批精英人才推荐选拔工作,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选拔范围和条件
推荐选拔的范围和条件要严格按照《沧县精英人才选拔管理办法》文件规定执行(见附件1)。
二、具体要求
选拔采取自荐和推荐相结合的办法,坚持“自下而上,逐级申报,民主公开”的原则,推荐工作由各单位组织实施。
(一)推荐报名。人选推荐工作由各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,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逐级审核上报。各单位要广泛发动,严密组织好报名工作,并就推荐人选征求本单位群众意见。非公有制单位可通过各级政府民营经济主管部门逐级推荐人选。
(二)组织考察。各推荐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考察,形成综合考察报告,研究提出推荐意见。综合考察报告主要包括政治表现和成果贡献核实等情况,应实事求是,简明扼要、突出重点,报告中每位人选情况不少于500字。
(三)审核呈报。对拟推荐的人选,须经单位党委(党组)审核,并在本地、本单位公示七天后,以党委(党组)名义呈报。
三、组织领导
(一)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次推荐选拔工作,按照本通知要求,进一步增强责任感,切实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,周密安排,认真做好第一批沧县精英人才选拔推荐的各项工作。
(二)各单位要对推荐申报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,防止弄虚作假现象发生。
(三)推荐申报材料包括:
1、推荐单位党委(党组)综合推荐考察报告一份(盖章,以A4纸打印,附电子版)。
2、《“沧县精英人才”推荐人选统计表》(见附件2,附电子版)。
3、《“沧县精英人才”申报表》(见附件3,一式三份,附电子版)。
4、有关证件、证明材料,包括身份证、纪检执法部门证明、近三年的获奖证书、专业技术职称、专利、著作论文、研究重点或承担课题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。原件审核后退回。复印件单独装订,用A4纸打印,左侧装订,要规范、牢固。
(四)推荐人选材料,请于2019年11月8日前,将申报材料报送县委组织部干部科。联系电话:3053165,报送邮箱:cx3053165@163.com。
联系人:卢雪 联系电话:3053165
附件:1、沧县精英人才选拔管理办法.doc;
中共沧县县委组织部 2019年10月18日